DNA 親子鑑定 (未出生)
DNA親子鑑定(未出生) 能夠確定一個受測男子是否受測胎兒 (未出生男孩) 的親父。遺傳自父母的獨特的基因組合,此組合的一半來自父親而另一半來自母親。但由於胎兒還未出生,那只可首先驗出胎兒是男性,那便可以將胎兒的Y-DNA及疑父的Y-DNA作對比,簡單地說,因為胎兒的Y-DNA必定是來自父親,以判定他們兩者之間的其中屬Y的DNA是否相同。
受測者
標準個案母體懷孕七週以上,先測試確定胎兒有Y-DNA ,受測父親。
準確度
若符合親子關係,親子關係概率會達99%以上; 當結果是排除親子關係時,則至少會出現兩個以上之點位不吻合,親子關係概率值也會趨近於0,而否定親子關係時準確度是100%。
專業團隊
我們的專業顧問最早在香港研究應用DNA進行人類血緣關係鑑定,並於1999年率先提供親子鑑定服務。我們應用聚合鏈鎖反應(PCR)及短片段重覆序列(STR)等技術分析DNA片段。我們常規分析16個基因座,超過美國聯邦調查局制定的13個基因座測試系統的要求。
樣本採集
胎兒: 懷孕七週以上的母親外週血,EDTA 三支及;
疑父: 口腔棉花棒是用棉花棒在口腔內摩擦,收集口腔粘膜上皮細胞,優點是簡單,快速及無痛,可以自行採集,測試結果和血液樣本無分別。根據美國血庫組織統計全世界超過九成人採用口腔棉花棒做為DNA親子鑑定的樣本。
DNA樣本的採集可在我們香港或九龍的任何一間中心進行。如果受測者不方便到來,也可以在家中自行採集再郵寄或送交我們的檢驗中心,我們也提供上門服務,方便顧客。其他可作為DNA測試的樣本還有: 頭髮(含髮根),吸過的煙頭,尿液,精液,血跡等。